教师行为准则

 

1、严于律己,时刻以最高的个人和专业行为标准要求自己;

 

2、公平、公正、诚实地对待所有的学生;

 

3、必须明白身体接触可能会造成的误解,尽量避免与学生进行身体接触;

 

4、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,需取得学校的明确许可,并将任何潜在的安全风险降至最低;

 

5、具有安全意识,能够识别可能的、潜在的危险情况,并知道如何处理这些情况;

 

6、不得虐待或歧视学生(身体上、情感上、种族上、性别上),不得区别对待或偏袒特定的学生,不得忽视特定的学生;

 

7、不得利用你的教师身份欺负、威胁、胁迫或伤害学生;

 

8、避免任何贬低学生、有损学生尊严的语言或行为,不得与学生开不合时宜的玩笑。

 

9、不得与学生建立不恰当的个人私密关系;

 

10、不得接受学生的礼物,不得给予学生超出校规的特权;

 

11、除了必要的有关于学业的讨论,不得与学生进行在线个人交流,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、微信、QQ等聊天和社交平台及网络;

 

12、不得拥有学生的不雅图片,或未经学校允许在互联网上上传学生的照片或视频;

 

13、除非在紧急情况下,在没有得到家长/学校明确许可的情况下,不得用汽车接送学生;

 

14、不得在酒精、溶剂或药物的不利影响下,进行教学活动或与学生接触;

 

15、不得向他人泄漏同事、学生及家长的个人信息;

 

16、自觉维护学校和教师个人声誉,不得利用信息网络、电视通讯、社交平台(包括但不限于微信朋友圈、QQ、微博、知乎、贴吧、facebook)等编造或故意传播不利于学校的虚假信息,不得对学生发布在网络上的攻击或抱怨性言语点赞。